邓州市“4+2”工作法叫响全国
本报记者 曹国宏 通讯员 许光选 张书勇“咱村上央视一套的新闻联播啦!”一条振奋人心的消息在邓州市穰东镇葛营村传播开来。顿时整个村庄沸腾了,村民们纷纷奔走相告,激动不已。随着葛营村镜头在央视一套新闻联播节目中出现,邓州市在农村民主建设进程中推行的“4+2”工作法,开始传遍了长城内外、大江南北。
决策:应时而生
邓州市都司镇唐庄村地势低洼,一下雨积水很难排出,用村民们自己的话说就是“蛤蟆撒泡尿也会沟满壕平”。虽然村组干部多次提议集资修路,但大伙儿宁可被水淹着,也不同意。“干部和群众不一心,这种事情没法干!”村民们如是说。
这是2005年以前邓州市大多数农村普遍存在的一种共性:干部与群众是两股绳、两驾车,各使各的劲儿、各走各的道。
邓州市委、市政府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这种现象,抓住“管理民主”这个关键环节,总结出了以民主决策为核心的“4+2”工作法。
所谓“4+2”工作法,是指所有村级大事,必须经过4个会议决策和2个程序公示:即由党支部提议、支部村委商议、党员大会审议、村民代表决议或村民大会决议,然后决议公告、结果公示。
实践:开创局面
南阳市委常委、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说:推行“4+2”工作法,目的就是要探索出一种在党支部领导下,让群众说了算,自己定、自己议、自己干、自己建设家园的新方法。
为确保这一新方法真正落在实处,邓州市委、市政府出台了《邓州市“4+2”工作法实施细则》,要求村党支部提议的事项必须首先充分征求党员、村民代表及广大群众的意见;同时市委组织部门还对全市578名村党支部书记、13126名村组干部和30021名村民代表等进行了分批培训和实战磨砺。
“群众心顺了,村里想干成点事儿就容易多了!”唐庄村村民康定欣说道。“4+2”工作法既保障了民主,又强调了集中,实现了农村党支部和村民自治的有效结合,所以它调动了村民参与基层事务管理的积极性,增强了基层的活力。自2005年推行“4+2”工作法以来,邓州市先后解决了土地征用、道路修建、合作医疗、农村低保、宅基地审批等村级事项2900多个,推进了工作,促进了和谐。同时,该市农村信访量逐年下降,连续两年被评为河南省综合治理先进县市,被中纪委确定为全省唯一一个县级信访直报点。
传扬:叫响全国
两年来,邓州市的“4+2”工作法受到了中央、省、市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,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反响。
邓州市的“4+2”工作法引起了中央、省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。2006年10月,在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,邓州市作为河南省唯一代表,介绍了“4+2”工作法对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。2007年3月,中组部在郑州召开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上,邓州市就“4+2”工作法进行了专题发言。
2007年以来,河南省安阳市、河北省张家口市等地组织部门纷纷前来邓州,学习运用“4+2”工作法取得的成功经验。2008年初,河南省委出台文件,把邓州市“4+2”工作法确定为全省范围内村级事务的决策程序,并予以推广。①G 在下很有幸的看到了这则报道!但是心情很激动!
这不仅仅是一则新闻!而是对邓州的肯定! http://www.dengzhou.org/mms://winmedia.cctv.com/wwwwxinwen/28/2/wwwwxinwen_3_28216_23.wmv
[ 本帖最后由 大周 于 28-7-17 17:14 编辑 ] 让群众说了算
自己定、自己议、自己干、
自己建设家园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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